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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节前廉政讲话【完整版】

时间:2022-06-28 08:1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局节前廉政讲话【完整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公安局节前廉政讲话【完整版】

公安局节前廉政讲话5篇

第一篇: 公安局节前廉政讲话

2020年度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讲话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始终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零懈怠”的姿态,深化源头治理,确保班子清明,警风清正,队伍清廉。

  二要加强学习,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致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公安队伍,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三要履行“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担负主体责任,从严治党治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进行,确保民警队伍严守警纪,规范执法,廉洁从政,阳光用权。

  四要端正思想,严守纪律,自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排头兵。全体民警要切实增强对纪律的敬畏感,守住底线不踩红线。要讲纪律,守规矩,讲党性,强落实,讲团结,顾大局,永葆政治本色,永做人民公仆,永当廉政楷模。

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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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公安局节前廉政讲话

在公安局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利用今天会议之机,结合刚刚开展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与大家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其目的就是再次提醒大家要管住自己、管好队伍、落实好工作,年终岁末,严防发生‘大、恶、丑’的问题。
  下面,我着重就领导干部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廉洁自律的问题谈三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做好明白人
  做好当前形势的明白人。充分认清中央、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一年来,中央在反腐败方面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处理之严,前所未有,大家都有目共睹,“老虎苍蝇一起打”已经成为中央反腐和全国人民的共识。我省发生的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问题,极大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了党的形象,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省是全省人民共同的期盼,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如王儒林书记所讲,腐败不除、正气不扬,山西就没有明天、没有未来、没有希望;
就会在新的发展时期失去机遇,就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落伍掉队。
  做好法纪条规的明白人。对“八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六条警规”、纪律条令、党的系列反腐新要求等等这些内容,作为“一把手”平时一定要注重学习和掌握,“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学习也是我们的工作。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情况是在不断变化的,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情况,就得学习”。对领导干部而言,学习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是提高个人文化修养的手段,也是我们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领导水平、打开工作局面的有效方法,因此,我们通过学习,就能知道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是高压线、红线、底线,从而也就知道该怎么干了。
  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今年,全市公安机关主动查处案件31起,依法、依纪处理民警36人,同比去年上升了112%。查处XX案件,对5名失职、渎职民警、协警逐级区分责任依纪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
查处了XX等问题;
等。一定要看到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一把手,对此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必须履好职、尽到责,私毫不能麻痹大意、私毫不能放松警惕、私毫不能心慈手软。因此,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尤为重要。
  二、当好带头人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党委、党支部的一班之长,必须做到以上率下,处处做好表率。
  当好执行政策法规的带头人。就当前而言,就是要做好两件事:一是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要以此为契机,进行一次彻底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二是努力抓好本单位“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重点查纠的九个方面的问题等有关精神的落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民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革弊立新、激浊扬清,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当好遵守政策法规的带头人。东汉名臣郑崇说过:“门如市,心如水”。诸位都是领导干部,大小都有一定的权力,找我们的人多了,面对的诱惑多了,经受的考验也多了,面对诱惑和考验,我们的信念不能动摇,心志不能迷乱,纵然门庭若市,也要心静如水,共同砥砺品行,坚守清廉。我们都要懂得,职务意味着责任,领导意味着服务,权力意味着奉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树立良好人品和“官德”,经得起评价和检验。要经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把持住自己,防止滥用权力。要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民主集中制意识。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保持共产党员人的情操和气节。“政声人去后,公道在民心”,为官做人,台上台下,最终都得让群众和历史去评说,真正不朽的,是群众的口碑。尤其是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只有自身正才能说服和影响他人,以自身的正气带动和汇聚本单位的“正能量”。
  当好党风廉政的带头人。主体责任的关键是第一责任人,也就是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党委书记要亲自抓、亲自管。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应做到三点:一要自我保廉。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首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行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应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定力、慎独慎微,决不让腐败之门从自己身上打开,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党员民警廉洁从警。二要勇于担责。应勇于担当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既应管好自己,还应管好班子,更应带好队伍,碰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遇到矛盾第一时间化解,不和稀泥、当“老好人”、做“太平官”、干“维持会长”,既要自律,更要他律;
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拉的袖子一定要早拉,该咬的耳朵一定要早咬,该敲的警钟一定要早敲,宁愿受到误解的怨恨,也不要看到出事后的悔恨;
宁愿听到骂声,也不要听到高墙里的哭声。要坚持“严是爱、宽是害”,从严管理是对组织负责、对民警最大的爱护。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联系部门和民警要做到要求在先,抓早抓小,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违纪问题演变为违法问题。三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守住底线、不闯红线、不碰高压线,以上率下,当好廉洁从警的表率,做到“三严三实”,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对民警违法违纪查处的“零容忍”,努力实现队伍管理的“零违纪”目标。
  三、加强纪检工作
  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党委的重视和支持程度,直接决定着推进力度和实际成效。
  一是党委、党委书记应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将执纪监督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听取汇报,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为纪检监督部门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尤其是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明确要求纪检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专司主业,对腐败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为纪检监督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他们,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将工作能力强,素质相对全面的干部调整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使纪检监察队伍真正落实“三转”,努力打造一支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的反腐倡廉过硬队伍。
  最后,我想以一句话作为今天廉政谈话的结束语。就是明朝清官于谦的“两袖清风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廉洁从政的要求,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我们为官一任,就要留下奋斗的足迹,留下清廉的形象,留下人民群众良好的口碑。

第三篇: 公安局节前廉政讲话

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动员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

为构建和谐稳定示范区作出新贡献

1月25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公安工作,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析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各项公安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开文,市人大副主任李文顺,市政协副主席吕中亚出席会议。市局党委委员,各县(市)局、分局局长,市区各分局班子成员、科所队长、教导员、派出所副所长、中队长以上干部,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副科级以上干部,武警、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以及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在市局主会场参加会议。五县(市)局、铜山、贾汪、大屯分局参照市局与会范围,在当地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召开。李开文同志作重要讲话。顾林岗副市长主持前段会议并代表市局党委作工作报告。市局副局长、市维稳办主任张丰程宣读表彰决定并主持后段会议。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状和证书。

     李开文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0年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今年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一是围绕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的奋斗目标,推动平安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紧扣“三项重点工作”的最新要求,推动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三是抓住从严治警的关键环节,推动队伍形象得到新提升。

顾林岗同志代表市局党委作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2010年公安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对今年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顾林岗副市长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做好今年的公安工作,压力大、担子重、挑战多,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围绕“推进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徐州”的大局,以全面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为动力,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载体,以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廉洁警队为保证,着力推动徐州公安“理念创先、机制创新、工作创优”,不断提升核心战斗力、公众安全感、社会和谐度和群众满意率,努力构建群众认可的和谐稳定示范区,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以保民平安为根本出发点,在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实践中提升公安主业水平。二是以保障安全稳定为重大政治责任,努力为建党90周年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三是以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为自觉行动,不断提升“三项重点工作”创新创优的水平。四是以从严治警、执法为民为核心要求,着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需要的高素质公安队伍。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李连琪在会上讲了话,他代表省公安厅党委对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并对忻州市公安机关在2006年度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他从国际国内形势的大局出发,阐述了公安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体民警努力工作,尽快适应三大政治任务的需要;
重点在“三基”工程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在基础设施建设、内部管理、队伍素质、警务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要求全体民警一定要把两节两会的安全保卫工作抓紧抓好做实,以忻州的和谐发展促进全省的安定和谐。

会上,刘志庚书记充分肯定全市公安机关2010年工作成绩,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全市公安民警、武警官兵、治安队员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慰问。他指出,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东莞转型发展攻坚克难、深度推进之年。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找准服务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进一步调整工作状态,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刘志庚书记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一如既往地把公安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公安工作的坚强后盾,为公安机关撑腰鼓劲。他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一是发力“幸福东莞”,增强群众安全感。要紧紧围绕“幸福东莞”这一目标,坚持抓好维护稳定、坚持抓好严打整治、坚持抓好治安防范,积极作为,全力打造平安东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发力创新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便民利民举措、加强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亲民型公安机关。三是发力队伍建设,塑造公安新形象。要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亲和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值得信赖的公安队伍,塑造东莞公安新形象。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崔建代表全市公安机关对刘志庚书记等上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此次总结表彰大会不仅是一次公安工作的表彰大会;
更是一次激励全市公安民警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工作,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的动员大会;
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动员大会。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武警官兵一定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勇对挑战,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努力开创东莞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决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重托,决不辜负全市人民对公安机关的期望,为打造“平安东莞”,建设和谐、幸福东莞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永福县公安局召开2010年度公安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为更好地总结2010年的各项公安工作,推动2011年永福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1月21日上午,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公安局在县政府一楼会议室隆重召开2010年度公安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永福县县长蒋文明、桂林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李晶明、永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先频、县人大副主任黄显新、县政协副主席梁家世、副县长、公安局长黄在治、县法院院长陈伟辉、县检察院检察长阳莉琳、县政法委副书记门定学、县司法局局长林亚平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永福县公安局政委于行中主持。
  
  副县长、公安局长黄在治结通报了2010年度全县公安工作。2010年,永福县切实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工作标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强化责任为抓手,认真开展队伍作风大整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社会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平安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普遍提高,公安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得到了双赢。
  
  县长蒋文明对2010年度全县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他指出,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县经济要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要实现新调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显著提高,农村经济要实现新发展,城镇化建设要快速推进,生态环保建设要实现新飞跃,人民群众生活要显著改善,综合实力要跨上新台阶,和谐社会建设要取得新成效,需要全县公安民警保好驾、护好航。蒋文明县长还强调,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要建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大领导责任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全面推动公安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会上,还对荣获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检委书记张晓明作了重要讲话,并对该局在2010年度各项工作中所取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今后的公安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在2011年的公安工作中要紧紧围绕“三项建设”,重点打造亲民、爱民的公安队伍;
二是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情报信息工作是打击“三股势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大对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工作;
三是要把基层基础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中来,加大基层基础工作,打造出一至两个具有代表性、标榜性的所、队。

彭山县公安局城区治安巡逻队召开201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1月12日上午,彭山县公安局城区治安巡逻队在彭山县公安局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度城区治安巡逻队总结表彰大会。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严开义,副县长、公安局长郭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张麟,县公安局副局长曾勇强,凤鸣镇政府大调解中心主任尹继宁,彭溪镇政府大调解中心主任段小川,巡警大队大队长陈维刚,巡警大队教导员代万军到会参加。市、县电视台,市、县级报社和省、市、县级网站等各级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警企共建单位代表,城区沿街商业店铺业主代表、城区社区干部代表和警风监督员代表、城区治安巡逻队全体队员,治安信息员等近百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刘统华主持。

首先由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城区治安巡逻队队长刘统华总结了城区治安巡逻队2010年的工作情况和安排部署2011年的工作。1—12月,城区治安巡逻队队员共出勤10000余人次,散发民警温馨提示2000余份,提示市民、业主做好“四防”工作2000人次,惊跑盗贼作案60余次,遏制盗窃案70起,其中遏制撬盗沿街店铺门市10起、填发安全防范整改建议书100份、盘问可疑人员500多人次,现场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30人次、其中刑事拘留逮捕4人,送劳动教养2人.送强制戒毒1人,破获刑事案件19起、治安案件26起,收缴作案工具钳子、匕首等管制刀具19把,挡获赃物和各种类型摩托车、电瓶车23辆、自行车25辆,调解纠纷90起、做好人好事90起,收到店主和群众送来锦旗13面,为业主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确保2010年中心城区十字口和主要四条街道沿街铺面门市没有发生一起撬盗卷链门入室的案件,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前哨作用。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严开义对城区治安巡逻队在2010年度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对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希望,他强调一是勇于负责,认真履职;
二是整合力量,联防联动;
三是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郭益指出,要求城区治安巡逻队员戒骄戒躁,吸收更多先进的防范经验,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做好2011年度城区治安防范工作。

    会上,严开义书记、郭益副县长、张麟副书记等领导分别为城区治安巡逻队的王寿清等11名优秀队员;
李乐俊等3名防范能手;
城区治安巡逻队第二组等2个治安巡逻先进集体;
城区治安巡逻队街面巡逻组1个创建平安街道先进集体;
城区治安巡逻队办公室1个新闻宣传优秀奖进行了颁奖。

警企共建单位代表深圳龙辉跃公司熊副总经理发言,首先他感谢了城区治安巡逻队队员不辞辛劳,日夜守护为大家做出的贡献;
然后他呼吁警企共建单位和社会各界伸出援手,共创和谐社会;
最后他祝愿城区治安巡逻队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最后,队员代表李乐俊代表发言,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总结过去的经验,不断进取,克服困难,积极参加治安巡逻,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前哨阵地作用,给领导和老百姓一份满意的答卷。

长汀县公安局召开2010年度公安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2011-1-25 19:48:32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赖晓松 曹兰成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充分肯定2010年公安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总结表彰大会在市公安局隆重召开

  1月20日,全市公安机关总结表彰大会在市公安局隆重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出席会议,并充分肯定2010年公安工作,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在新一年里要发力“幸福东莞”、发力创新管理、发力队伍建设。

  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崔建主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黄双福,市人大副主任吴镇成,副市长成洪波,市政协副主席袁德和,市纪委副书记陈锦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天泰,市公安局党委全体委员,以及武警、边防、消防支队长,各公安分局局长、政委和市公安局直各单位领导和获奖代表共200多人在市公安局参加了会议。各分局股所队以上领导、交警大队中队长以上领导、消防大队领导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在各镇街、公安有关单位分会场收看收听了会议。

  会议播放了2010年公安工作总结短片,并由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有关领导为9批次共90个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

  会上,刘志庚书记充分肯定全市公安机关2010年工作成绩,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全市公安民警、武警官兵、治安队员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慰问。他指出,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东莞转型发展攻坚克难、深度推进之年。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找准服务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进一步调整工作状态,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刘志庚书记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一如既往地把公安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公安工作的坚强后盾,为公安机关撑腰鼓劲。他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一是发力“幸福东莞”,增强群众安全感。要紧紧围绕“幸福东莞”这一目标,坚持抓好维护稳定、坚持抓好严打整治、坚持抓好治安防范,积极作为,全力打造平安东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发力创新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便民利民举措、加强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亲民型公安机关。三是发力队伍建设,塑造公安新形象。要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亲和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值得信赖的公安队伍,塑造东莞公安新形象。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崔建代表全市公安机关对刘志庚书记等上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此次总结表彰大会不仅是一次公安工作的表彰大会;
更是一次激励全市公安民警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工作,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的动员大会;
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动员大会。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武警官兵一定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勇对挑战,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努力开创东莞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决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重托,决不辜负全市人民对公安机关的期望,为打造“平安东莞”,建设和谐、幸福东莞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大会在嘹亮的《人民警察之歌》歌声中胜利结束。

  据了解,2010年是东莞摆脱金融危机影响、实现全面复苏、保持平稳增长的一年,也是东莞市公安工作取得重大成绩、迈出坚实步伐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维护东莞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一是维稳实绩大提升。全市公安民警超常投入、忘我工作,圆满完成了亚运安保工作,荣获公安部集体二等功;
积极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果断处置群体性事件;
深入开展“创平安、迎亚运”、“曙光”、打击经济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提高26.9%,“黄赌毒”、制假贩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治摩”工作扎实推进,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持续下降,安全保卫任务出色完成。二是创新能力大提升。创新重点人员和互联网管控手段,开辟破案新增长点,探索出租屋“旅业式”管理,推行居住证制度,落实“三挂钩”,推出网上便民措施,开通“平安东莞”微博。全国公安机关44批1083人次到我市考察学习。三是队伍素质大提升。坚持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开展“东莞警察精神大讨论”,树立先进典型,激发队伍活力。去年全市公安系统共有176个集体、2583名个人立功受奖。(管萱萱)

第四篇: 公安局节前廉政讲话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地址电话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为东莞市公安局的一个派出机构,管辖塘厦镇区的治安、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处理,下辖塘厦派出所、石潭布派出所、林村派出所、四村派出所、田心派出所等,其中塘厦派出所设在塘厦公安分局大院里。

东莞市塘厦公安分局(塘厦派出所)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沿河路1号。

乘车路线:塘厦公交5路、8路、9路等,跨镇公交82路、225路、K25路等在公安局下车即可。

东莞市塘厦公安分局电话:0769-********

刑警队:87723079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石鼓社区 电话: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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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23008;

东莞市公安局电话:0769-********。

第五篇: 公安局节前廉政讲话

邵阳县公安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部《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的规定,按照 “提高效能、整合机构、优化配置、强化基层”的原则,对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进行规范和调整。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等有关对策。

负责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负责对首长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四)负责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

(五)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爆、反恐及110动态处警工作;
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

(六)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及行动技术工作,运用行动技术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查,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等工作;
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
承担劳动教养呈报等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
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
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负责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消防工作;
对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
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

(十六)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
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负责或协助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查处。

(十七)县森林公安局列入公安局序列,受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以县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调整的职能事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1个中心(加挂警务保障室牌子),2个室,8个直属大队,22个派出机构(含1 个公安森林大队(对外称邵阳县森林公安局)、21个基层派出所),1 个武警现役编制大队。

共核定邵阳县公安局专项编制职数382名(含交警大队专项编制43名在内),正科级职数9名,副科级职数76名,正副股级职数135名(不包括农村警务室正副股级职数)。

三、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加挂警务保障室牌子)(副科级):负责掌握全县公安警务信息、犯罪对策研究、公安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和文秘档案工作;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在局领导指挥下协调各警种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勤务;
负责110报警台的相关工作;
承担公安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
承办重要文件、会务等工作;
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采购、发放和管理;
负责公安业务经费申报、管理和使用及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公安固有资产;
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基建、安全保卫等工作。

核定指挥中心公安专项编制17名。核定指挥中心主任、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主任(正股级)职数4名,警务保障室主任高配为副科级。

指挥中心下设警务保障室、秘书档案室、综合指导室、信息通信室、信访室(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10名。

(二)政工室(副科级):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全县公安民警警衔管理、职称评定管理、人民警察录用报批等工作;
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归口管理党务、工会、团委、妇委会;
负责退休民警的管理工作。

政工室下设工会、妇委会、团委。

核定政工室公安专项编制5名。核定主任(党委委员、副政委、副科级)职数1名;
副主任(正股级)职数1名。

核定工会主席(副科级)职数1名;
核定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各1名。

(三)纪委(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
负责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预防和查处,依法进行公安内部审计;
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核定纪委(监察室)公安专项编制5名。核定纪委书记(副科级)、监察室主任(副科级)职数各1名,督察大队大队长职数(高配副科级)1名,核定正股级职数1名。

共核定县公安局机关公安专项编制36名。核定局长职数1名,政委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5名,纪委书记职数1名,政工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政委、副科级)职数1名。核定副科级职数7名(其中高配副科级1名),正副股级职数18名。

四、直属机构

(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负责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掌握影响全县国内安全的动态,搞好情报资料分析,研究拟定对策,做好防范工作;
负责组织、指挥、监督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
负责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核定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公安专项编制8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2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4名。

(二)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负责研究、拟定和实施全县治安管理的对策和规定;
负责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
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
负责治安案件的查处以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
指导和直接组织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组织实施对首长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核定治安管理大队公安专项编制22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高配副科级)职数3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8名。

(三)巡逻特警大队(副科级):预防、制止犯罪行为和处置突发事件;
警戒紧急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参与处置灾害事故,抢救人员和财物;
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对规定范围内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紧急处置;
化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
提示有关单位、居民消除不安全隐患;
负责群众报警、求助的接警、处警、求助;
执行法制、法规规定的由110民警执行的其他任务;
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

核定巡逻特警大队专项编制14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3名。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6名。

(四)禁毒大队(副科级):负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组织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组织和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

核定禁毒大队公安专项编制8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2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3名。

(五)刑事侦查大队(加挂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牌子)(副科级):负责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态、趋势和对策;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
协调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
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察;
负责全县刑事技术工作,为侦查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支持;
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及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预防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负责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及涉税案件的侦查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和侦查工作;
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核定刑事侦查大队公安专项编制37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职数各1名(可高配正科级1名),副大队长(高配副科级)职数4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10名。

(六)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加挂邵阳县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牌子)(副科级):负责户政管理,承办全县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
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
指导重点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管理;
负责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核定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安专项编制8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2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3名。

(七)法制大队(副科级) :负责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组织和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内容的执法监管工作;
负责组织、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负责劳动教养呈报等日常工作;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承办案件的审批和报捕移送起诉工作。

核定法制大队公安专项编制10名。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2名。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核定正、副股级职数4名。

(八)县消防大队(武警现役编制)。

(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机构编制另定。

以上共核定县公安局直属机构公安专项编制107名。核定高配正科级职数1名,副科级职数20名(其中高配副科级7名),正、副股级职数49名。

五、派出机构

(一)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对外称邵阳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全县林业公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全县涉林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核定公安专项编制1名(其余属森林公安专项编制)。核定大队长(森林公安局长、副科级)职数1名。

(二)乡镇派出所:全县共设置21个公安派出所,即城关镇、霞塘云、小溪市、黄塘、白仓、塘田市、金称市、河伯、五峰铺、罗城、郦家坪、诸甲亭、下花桥、谷洲、黄荆、九公桥、长阳铺、岩口铺、黄亭市、蔡桥、长乐等派出所,均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析研究辖区内的敌情、社会治安情况,适时做好相应的对策;
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预防打击犯罪、整治治安的对策;
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
负责辖区内的户籍管理;
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核定城关镇派出所公安专项编制34名。核定所长、教导员职数各1名(可高配正科级1名),副所长职数4名(可高配副科级2名);
核定城关镇派出所内设机构队长、副队长、主任、副主任等正、副股级职数10名;
社区警务室为正股级机构,核定正股级职数8名。

城关派出所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如下:

综合办公室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核定正副股级职数2名;

刑侦队队长职数1名,副队长职数2名,核定正、副股级职数3名;

治安队队长职数1名,副队长职数2名,核定正副股级职数3名;

社区警务队队长职数1名,副队长职数1名,核定正副股级职数2名。

核定(除城关镇派出所外)其余20个乡镇派出所公安专项编制138名。核定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共40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共30名。各派出所定编情况如下:

霞塘云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小溪市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黄塘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白仓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10名;

塘田市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7名;

金称市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河伯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五峰铺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3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13名;

罗城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郦家坪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7名;

诸甲亭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下花桥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7名;

谷洲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7名;

黄荆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九公桥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11名;

长阳铺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11名;

岩口铺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黄亭市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2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10名;

蔡桥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长乐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1名,核定公安专项编制职数5名;

以上共核定县公安局派出机构公安专项编制173名。核定高配正科级职数1名,副科级职数46名,正、副股级职数48名(不含农村警务室主任)。

六、其它事项

(一)交警管理体制、交警与城管职能调整问题,以后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干部高配问题,如省、市有新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三)为确保警力下移和实施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公安内部人员异动须在定编单位核定的编制内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公安局原机关内设的机构全部予以撤销;
原设置的邵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邵阳县公安局涉税案件侦查大队、邵阳县公安局塘渡口刑警中队、邵阳县公安局车站派出所予以撤销。凡属更名的机构以此次更名后的机构名称为准。

(五)县公安局森林大队“三定”另行明确。

(六)监管场所级别及编制另行明确。

(七)县城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大队的级别及职数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定”方案。

(八)矿产资源税费征收协调办公室稽查大队的级别及职数见其矿产资源税费征收协调办公室的“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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