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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区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

时间:2023-07-11 18:18:03 来源:网友投稿

区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和《区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浔政办发〔2014〕23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区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区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


区农产品质量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和《区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浔政办发〔201423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加强全区范围内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实现“两个100%”:辖区内排查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整治率达到100%,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率达到100%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行为。重点检查蔬菜、水果等重点产品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及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食用菌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石蜡、荧光剂、消毒剂以及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蔬菜”由区农作站牵头、“水果”由区经作站牵头,局质监科、区农林执法大队、区植保站配合。)

2.在畜禽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兽药及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行为(区农林执法大队牵头,区畜牧兽医局配合)。违规从外地调入畜禽及其产品,非法收购贩运未经检疫、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不按规定对病死、检疫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区农林执法大队配合。)

3.在水产养殖、收贮、运输环节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投入品(如非法添加孔雀石绿)、未建立或者不按规定保存生产记录、伪造养殖生产记录、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等行为(如销售死因不明病死甲鱼等水产品)。(区水产站牵头,区农林执法大队配合。)

4.在农资生产经营中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如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药、兽药,或违禁添加隐性成分,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区农林执法大队牵头,区畜牧兽医局、区植保站配合。)

5.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等行为)。(局质监科牵头,区畜牧局,区农林执法大队配合。)

(二)重点场所及重点品种

1.蔬菜、水果、食用菌等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2.畜禽养殖场。

3.水产养殖的苗种生产、规模养殖场等单位。重点检查中华鳖、乌鳢、加州鲈鱼和黄颡鱼等水产品。

4.饲料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自配料、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

5.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销售的农资市场和乡间农资集散地。

各镇、开发区可根据日常监测和隐患排查情况,确定整治打击的重点品种、场所和区域,打主动、打坚决、打漂亮,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时间安排

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时间为201431日至610日,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排查部署阶段(31日至310日)。充分利用近年来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辖区内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梳理,研究对策措施,制定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各镇(开发区)农业部门要按照要求,在食用农产品种养单位、生产基地张贴百日严打行动通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311日至520日)。各镇(开发区)农业部门和局相关科站组织工作人员,围绕重点,联合行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清理各类隐患。强化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加大打击力度,深挖案源,依法处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营造氛围。

(三)约谈整改阶段(521日至530日)。将集中整治阶段发现问题的主体、存在隐患较多的主体作为本次约谈和重点整改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要求被约谈单位落实整改,加强内部自律,提高诚信。

(四)总结提高阶段(531日至610日)。各级农业部门对百日严打行动取得的成效梳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整理分析,不断加大综合治理,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同时结合整治成果,出台相关制度,着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开发区)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严打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农林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监科。各镇(开发区)农业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明确职责,强化协作。各镇(开发区)农业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切实肩负起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区农林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区农林执法大队要加强与区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对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等部门。

(三)深挖线索,查找案源。各镇(开发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打击重点和案件线索、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排查,加大巡查力度,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筹措经费保证本镇(开发区)快速检测室正常运转并开展检测工作,深入发动群众举报,鼓励媒体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各地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公布一批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形成社会监督的氛围。

(四)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组将不定期对各镇(开发区)百日严打行动进度进行督查,对案件查处力度大、案件查处数量多的地方进行通报表扬;对打击不力,出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问责力度,严防失职、渎职行为发生。

(五)强化宣传,规范信息。各镇(开发区)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百日严打行动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百日严打行动信息舆论评估,在区食安办的统一把关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每月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百日严打信息、月报表。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要及时对百日严打行动的具体做法、实质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进行总结,于64日前报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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