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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规划】铜陵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时间:2023-07-01 19:45:05 来源:网友投稿

铜陵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3年)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3年)》和《安徽省全民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规划】铜陵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供大家参考。

【体育规划】铜陵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铜陵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以“全民健身·健康铜陵”为主题,全面构建铜陵特色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参加体育健身的权益,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铜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我市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内涵,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到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普遍形成,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较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更加明显,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优质高效、特色明显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体育人口明显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70万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65%以上。

——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大幅改善。加快和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城区普遍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市、县(区)、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的完好率达95%以上,使用率达到100%。新建的居民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

——全民健身服务业不断发展。群众体育消费的理念不断增强,体育消费总规模达32亿元,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规模不断增大。

——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树立“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身理念,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行动计划。科学健身志愿服务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点)建设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达标率高于全省同期平均水平。

——体育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市法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保持健康稳步发展,市级体育法人社会组织总数达40个以上,会员人数达5万人以上,初步形成规范有序、服务有效、覆盖面广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积极作用,推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将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挖掘传承传统区域特色体育文化。搭建全民健身对外交流平台,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城市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进一步推进体育健身生活化、常态化,在全社会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健康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

(四)丰富全民健身活动供给,着力打造特色品牌

1.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喜爱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大力发展健步走、健身跑、骑行、登山、游泳、球类、钓鱼、拔河、广场健身操舞等群众乐于参加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拓展训练、电子竞技、健身健美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健身腰鼓、健身秧歌、健身球、武术、太极拳、瑜伽、棋牌类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推动健身气功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健身气功组织管理和基层站点的创建注册,扩大健身气功的习练人群。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搭建参与面广、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的大众体育健身和业余竞赛展示平台,定期举办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市、县(区)、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层层举办,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群众参与,促进全民健身普及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组织开展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或运动会,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

3.打造铜陵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塑造城市体育健身新亮点,打造环山、傍水、沿江健身活动品牌。依托“铜都健身大舞台”活动平台,继续创新培育“铜陵悦动”、“元旦迎春健步走”、“春节全民健身大拜年”、“青少年体育节”等群众体育品牌,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新的品牌活动。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加强舞龙灯、划龙舟、拔河、跳绳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和农村趣味运动项目的发掘和推广。

(五)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

1.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稳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试点改革发展,切实加强和改进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加强规范建设和有效指导。规范市、县级体育总会建设,形成管理型、指导型、服务型、枢纽型组织,积极发挥其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龙头示范作用,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3.大力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多形式、多种类体育社会组织。探索将社区广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交由社区社会组织运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鼓励和支持发展体育社团、健身俱乐部等民办非企业组织。大力发展县(区)、乡镇(社区)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等社团组织。优化发展一批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运动健身俱乐部,发展人群类、民间类、草根类体育社会组织。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发展青少年、老年人、职工、农民、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等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承办等方面的作用,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服务,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基层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不断完善延伸覆盖,引导扶持乡镇、社区、行政村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增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社区综合文体中心、乡镇(村)综合文体站规范化建设,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经费,强化体育服务功能。注重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站点、健身俱乐部和健身指导站等基层组织,逐步提高乡镇(社区)、行政村的体育组织和基层健身站点的覆盖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服务体系。

(六)科学规划建设场地设施,切实保障全民健身需求

1.科学规划建设场地设施。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适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重点建设中小型、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市、县(区)、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规划建设适合不同人群需求的健身步道、绿道、路径、多功能运动场等公共体育设施,形成合理布局、互为补充、小型多样、面向大众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化格局。

市级:建成“五个一”,即建成1个中型体育馆、1个中型体育场、1个中小型游泳馆、1个综合型多功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1个体育公园。

县(区)级:50%以上的县(区)建成“五个一”,即建成1个小型体育馆、1个小型体育场、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游泳设施、1个体育公园。

乡镇(社区)级:50%以上的乡镇(社区)建成“三个一”,即建有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

行政村级:100%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其中,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提档升级,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使用率达100%,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向偏远、人口集中的居民区和自然村延伸覆盖。

2.有效扩大增量资源。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加强学校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布局校园体育健身设施,推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促进学校体育设施与公共体育设施共建共享,为全民健身提供便利条件。利用社会资金,结合主体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旅游景区和“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

3.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相关政策。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七)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建设幸福美丽新铜陵中的独特作用,结合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发展,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彩票销售等全民健身相关产业发展,利用“互联网+”开拓体育消费市场,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促进全民健身融合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民生等各领域,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管理规范、社会多元参与的全民健身新常态。

(八)加强科学健身服务,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

1.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行动计划。推进全民健身网络化建设,实现市、县(区)链接。重点打造具有铜陵特色的网络健身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广泛组织开展社会参与面广的系列健身活动,形成铜陵特色的“运动健身、竞赛评比、场地选择、数据分析、效果评价”多维化“互联网+”全民健身运动新模式,激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健身,提高对全民健身运动的指导水平和健身场地设施的监管效率,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健身主动化、常态化、生活化的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加强科学健身与健康知识宣传。广泛举办各类科学健身讲座和健康知识培训班,大力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

2.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市、县(区)监测站点建设,在设备更新、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上给予支持和保障。扩大国民体质监测网点,向具备条件的乡镇、社区和单位延伸。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开展“体质测试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活动。试点组织群众日常体质测定和体育锻炼达标测试,探索建立居民体质档案,出具运动处方,通过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加强科学健身的指导,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素养,打造我市国民体质测定与健身服务指导一体化新格局。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创建省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分类分项开展继续培训,力争我市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总数达4000人以上。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积极性,提高在一线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力争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形成覆盖城乡、服务基层、专业高效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坚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健身指导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大学生村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实施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证制度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以及体育专业院校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为全民健身服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志愿者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健身爱好者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

(九)推动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重点人群和项目

1.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依法保障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以乡镇、行政村、中心村、居民区为重点做好公共服务的均等供给,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扶持枞阳县等薄弱地区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缩小地区差距,形成保基本、可持续、有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格局,为实施精准扶贫脱贫等重大战略发挥体育积极作用。

2.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安徽省青少年体育工作条例》。加强体教结合,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确保学生每天校内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使学生熟练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把学校体育工作、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贯彻落实《安徽省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活动与赛事扶持力度,实施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试点。积极发挥“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青少年体育节”等青少年体育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建立市、县(区)学校多级联赛体系,并与体育系统后备人才竞赛制度一体化接轨。加强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非公益性青少年体育组织发展。探索建设青少年体育信息平台,提升青少年体育信息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体育健身网络体系。

3.推进重点人群健身服务供给。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体育健身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实施健身助残工程,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加快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的作用,广泛开展职工体育健身活动,恢复并坚持工间操制度。开展农民、妇女、幼儿、少数民族体育,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其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4.加快发展足球等球类运动。着力加大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球类场地的供给,把足球等场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球类场地。广泛开展校园球类活动,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球类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组建社区足球队、社区足球协会和区域性非职业足球联盟,注重家庭参与,丰富社会足球比赛形式。注重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赛事、校园足球赛事有机衔接,广泛开展五人制、沙滩足球、青少年网球等形式多样的民间球类活动,重点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球类运动蓬勃发展。

三、保障措施

(十)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监督评估和协调部门联动等工作;市、县(区)要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自身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计、文教、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乡镇、社区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

县(区)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保证每年体育彩票公益金70%以上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安排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增加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充分利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加大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杠杆调节作用,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

(十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

把全民健身的相关评价指标纳入市、县(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的测评体系并增加权重,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现代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鼓励依托特色资源,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城区、体育生活化乡镇、社区和村。继续做好全民健身统计、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计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十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

搭建更加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和本地实际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展激励范围,有效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开展和促进区域间全民健身工作的横向带动发展和民间体育交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创造条件通过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试行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等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十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社、农业、文化、卫计、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十五)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认真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法规政策,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县(区)规划委员会要将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列入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四、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本实施计划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体育局牵头,会同市发改、财政、教育、文旅等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实施。各级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加以推进和考核,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落实政策保障、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监督奖励等措施,切实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十七)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

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在2018年、2020年对本级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全面评估,评估情况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体育主管部门,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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