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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方案】南岸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28 13:45:08 来源:网友投稿

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及住建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方案】南岸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规划方案】南岸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及住建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根据《重庆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更新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2015年底前,完成全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建立区级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工作任务。开展城市市政地下管线以及跨区县长输管线的基础信息普查,获取管线的地理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全面了解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现信息的共建共享。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信息更新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内的市政管线和跨区县的长输管线,不含小区内部自建管线。

(二)开展地下管线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具体情况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三)建立与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配合市规划局建立和完善主城区的地下管线数据库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各类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在做好保密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实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共建共享,为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应急抢险提供服务。

三、组织实施

按照市政府工作方案的要求,南岸区人民政府成立普查工作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相关职责,统筹做好管线普查工作。

(一)协调机构及职能分工

1.成立南岸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组

成立南岸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组(以下称工作组),负责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区政府副区长陈炯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陈廷明、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谭丹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规划分局和区安监局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经开区财务局)、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区城乡建委(经开区建管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经开区市政绿化处)、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委、区保密局、南岸供电分公司、江南营管所、东部水务公司、燃气南岸分公司、有线电视南岸分公司、电信南岸分公司、移动南岸分公司、联通南岸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统一领导,推动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负责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负责配套普查资金。

区规划分局主要职责:负责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的综合协调;配合市规划局实施南岸区域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工作;配合建立和完善主城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区安监局主要职责:负责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督办。

区发展改革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提供长输油气、电力、水务管线及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属性等相关资料;负责协助长输油气、电力、水务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基础信息普查和隐患排查。

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提供城镇燃气、通信管线及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属性等相关资料;负责协助城镇燃气、通信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基础信息普查和隐患排查。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相关工作。

2.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地下管线普查办)

区地下管线普查办设在区规划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规划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联络人员和管线权属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区地下管线普查办主要职责:做好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与更新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负责配合市规划局实施南岸区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工作。

(二)管线权属单位

按照市、区工作组和管线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组织和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向市地下管线普查办汇交;负责所属管线建设时间、运行时间、压力、电压等属性的普查与更新;负责所属跨区县长输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对普查与更新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负责所属管线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

(三)普查实施

1.区规划分局配合市规划局实施主城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工作,配合市规划局建立和完善主城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区安监局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督办。

3.各管线权属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参考数据整理

管线权属单位和其他管线信息管理部门应及时整理所属地下管线的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的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

(二)管线取舍标准

参照国家相关规范,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本次城市市政地下管线及跨区县长输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取舍范围按下表执行。

(三)普查与更新要求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应在已有管线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其中,已有普查管线数据和竣工实测管线数据在与新增管线进行衔接后可直接利用。其他管线设计、施工、竣工资料在利用前,需评价和核实资料的准确性和可利用程度。普查与更新的新增管线要与已有管线进行衔接。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主要针对未开展地下管线普查的区域,采取全要素普查的方式普查。对已交付使用的地下管线,以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的管线数据为基础,进行现场调查、探测。对在建地下管线则要求覆土前进行测量。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更新主要针对已开展过地下管线普查的区域,采取查漏补缺的方式更新。在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的新增管线数据的基础上,探测和调查新增管线。管线权属单位对所提供资料质量负责,资料应真实、准确、现势性强,须通过质量检查和坐标转换,并满足数据库要求。

隐患排查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管线权属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开展。

(四)成果要求

1.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要求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地下管线数据、元数据,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等数据。地理信息数据主要是地理空间框架要素,地下管线数据包括各类管线及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和几何形状等,元数据包括探测单位、探测人员、探测时间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地下管线信息,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2.地下管线数据库要求

地下管线数据库应建立管点表、管线表、设施面表、工程信息库文件结构表等数据表。地下管线数据库按全市、主城区、远郊区县三个模式进行建设。主城区数据库内容覆盖主城区,远郊区县数据库参照主城区的建设模式建设。主城区和各远郊区县数据汇总后形成全市数据库。全市地下管线数据库对市级部门和各管线权属单位按权限和区域提供共享服务,各区县数据库服务于各区县政府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

3.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求

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放大、缩小、全屏、漫游、图层控制、数据加载等基本功能以及查询、统计、编辑入库、分析、管理等专业功能。系统应具备完善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五)涉密资料管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五、工作保障

(一)工作机制

1.协调机制。工作组定期组织开展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普查与更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地下管线普查办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一般性、日常性的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普查与更新相关工作。

2.督办机制。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区地下管线普查办负责督办日常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地下管线普查办提交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

3.信息通报机制:以信息、简报、专报等形式,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管线权属单位的工作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反映情况,落实要求。

(二)质量保障

配合市普查办开展质量控制保障工作。

(三)经费保障

1.根据《重庆市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精神,新增地下管线探测费用为6721.67/公里,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经费按市政府相关文件及方案要求,由市级财政、各区级财政和管线权属单位按各自三分之一的比例共同承担(据重庆市勘测院已有管线数据和市级管线权属单位报送管线资料分析,南岸区已有地下管线数据2192公里,预计新补测地下管线760公里,预计南岸区承担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经费应为170万元)。

2.跨区县长输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经费由管线权属单位承担。

3.隐患排查工作经费由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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