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痘、甲肝疫苗普及接种实施方案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县2013年水痘及甲肝疫苗普及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府办发〔2013〕10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2013年4月9日县疾控中心召开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方案】水痘、甲肝疫苗普及接种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水痘、甲肝疫苗普及接种实施方案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县2013年水痘及甲肝疫苗普及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府办发〔2013〕10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2013年4月9日县疾控中心召开的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严防水痘、甲肝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遵循“自愿、自费、知情”的原则,在我镇开展水痘、甲肝疫苗普及接种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水痘、甲肝疫苗普及接种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以副镇长任组长,常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主任、AA中学校长、各小学校校长、镇卫生院为成员的水痘、甲肝疫苗普及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组。
1.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具体负责开展技术指导、现场处理、监督评价等工作。
2.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组
组 长:
成 员: 及各接种点负责人
具体责异常反应的组织调查、报告、处置、指导、资料的收集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镇卫生院:负责此次水痘、甲肝疫苗接种的组织、协调、宣传、督查,水痘、甲肝疫苗接种的疫苗采购和技术指导、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资料的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2.中心学校:负责对各小学校、托幼机构此次水痘、甲肝疫苗接种的摸底、宣传、统计上报工作。
3.龙坪中学及各小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本校、园内学生的水痘、甲肝疫苗接种的摸底调查、宣传发动、召开家长会、督促学生接受接种、登记统计上报。
4.各村居委:负责本辖区内此次水痘、甲肝疫苗接种的协调、宣传工作。
5.各村卫生室:负责本村内此次水痘、甲肝疫苗接种散居儿童的摸底、宣传、登记,对各学校、托幼机构同意接种儿童进行统计、上报镇卫生院,并负责本辖区内的接种工作。
二、实施时间、范围、疫苗及目标对象
(一)实施时间
接种前的培训、摸底和宣传等准备工作于2013年4月19日前完成,接种实施时间水痘2013年4月20日~4月30日,甲肝2013年5月20日~5月30日。即接种水痘疫苗后间隔1月再接种甲肝疫苗。
(二)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为水痘、甲肝。
(三)实施范围及目标对象
1.水痘疫苗:所有1-15岁以往未患过水痘,也未接种过水痘疫苗的儿童青少年均应接种。重点人群为幼儿园儿童及中小学生。
2.甲肝疫苗:凡无甲肝患病史、无甲肝疫苗接种史的所有18月龄以上的人群。重点人群为幼托儿童、学生、工人、干部及农民。
3.水痘、甲肝疫苗的受种者,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均可接种。
三、接种原则及收费标准
1.接种原则
本次接种为二类疫苗,在“自愿、自费、知情”的原则下进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接种者均可在家庭账户中刷卡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接种者可在个人账户中支付。
2.收费标准
(1)水痘疫苗:124元/人份;
(2)甲肝疫苗:65元/人份。
(疫苗收费中含接种劳务费3元/人份)
四、预防接种
1.接种方式
可在定点接种点或设立规范的临时接种点进行。
2.接种点设置
(1)注意事项:①接种点应设在人口相对集中、便于寻找的地方;②接种点要宽敞、明亮、整洁、通风良好,进、出口分开,避免拥挤;③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记,有水痘、甲肝疫苗免疫活动宣传通知,醒目地公示水痘、甲肝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留观30分钟提示等内容;④接种点内要准备好工作台,存放疫苗的冷藏包、冷藏箱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⑤设立观察区,接种室和观察室准备好接待儿童、家长用的座凳等物品,安排专人维持现场秩序;⑥提前做好疫苗、接种器械和急救药品以及其它准备工作(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注射器、压舌板、血压计;急救药品和器械:常规急救器材、糖水、1:1000肾上腺素针剂、抗过敏药物及其它常规急救药品)。
(2)人员安排:每个接种点应配备3~5名工作人员, 分别负责现场组织、现场记录和预防接种工作:①现场协调员主要负责接待儿童及其家长、维持接种现场秩序。②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担任,负责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核查儿童健康状况、接种禁忌症和既往患病情况,有卡证的查对接种卡和接种证,对漏登人群进行补登,在《摸底/接种登记表》上记录现场接种情况,将本次接种记录上证上卡,进行接种后观察。③现场接种员由持有预防接种上岗证的医务人员担任,主要负责核对人群姓名、年龄,核查人群健康状况,进行禁忌症告知,对应种人群进行接种。
3、接种方法和剂量:水痘、甲肝疫苗注射部位均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用75%酒精消毒皮肤,待干后皮下注射0.5ml。
4、水痘、甲肝疫苗均为减毒活疫苗,其主要接种禁忌症有:(1)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和发热者;(2)已知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水痘是对硫酸卡那霉素)(甲肝是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4)妊娠期妇女;(5)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接种疫苗暂缓对象:(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2)近期注射过其他减毒疫苗,需间隔一个月后补种;(3)本次疫苗接种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5、接种注意事项:接种前要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对可疑发热者测量体温,有不宜接种的,要告知家长或受种者,日后补种,对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在《摸底/接种登记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记录;接种后应休息观察30分钟,告诉家长或受种者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接种现场必须准备1:1000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以应对不良反应发生;水痘、甲肝疫苗均属减毒活疫苗,与其它活疫苗接种间隔时间必须大于28天。
(五)实施安全接种
本次免疫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方案实施,保证安全接种。应指定专人对本次活动统一下发的一次性注射器的领发、使用、销毁情况进行登记管理。使用后的注射器不要回扣针帽,立即放入防刺容器内,防刺容器不能装满,统一回收到镇级焚烧深埋。每次接种前要按照安全接种的要求对疫苗、注射器进行检查。
(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按《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黔卫发[2010]129号)和《贵州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规范(试行)》(黔卫发[2010]89号)要求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及处置。对于现在正处于水痘、甲肝潜伏期的人群,接种后仍有发病的可能,应做好事后解释工作。
五、资料收集上报
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完善相关资料,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各村卫生室于4月19日前上报《摸底/接种汇总表》,镇卫生院于2013年6月15日底前上报《摸底/接种汇总表》和工作总结至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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