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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共同富裕800字

时间:2022-06-26 15:3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共同富裕800字,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共同富裕800字

共同富裕800字5篇

【篇一】共同富裕800字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要“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又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十二五规划重提共同富裕,是让更多人能够共同参与发展的机会,更公平地共享发展的成果。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以至出现了“发展中的停滞、富裕中的贫困”的不和谐现象。用来衡量社会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已逼近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在社会财富中所占的份额只有4.7%,而同样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所占份额高达50%。五中全会“共同富裕”的政策取向,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基尼系数有望维持在当前的0.45水平。

一、如何理解共同富裕?

我们应该如何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呢?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何为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就是共同富裕。他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但是共同富裕并不等于平均主义。邓小平把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逐步走上共同富裕作为解放思想、激发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一大政策提出来了。他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共同富裕,是一个能够影响和推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政策。

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从贫穷到温饱、小康再到富裕,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循序渐进的艰难过程。,全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这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状。共同富裕,也不等同于先富。先富是作为后富和共富的条件提出来的,它一开始就被共富的目标所规定,但它毕竟不是目标本身,共同富裕是目的,而先富只是手段。

二、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

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归结起来,主要包含四个层次:一个总目标———实现共同富裕;
一项大政策———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裕、先发展;
一条主渠道———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帮助后富的地区和人,先富带后富,最终共同富;
一个大原则———把握适当的力度和时机,解决发展的不平衡和调节贫富悬殊问题。十几年来,中国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的确富裕了起来,先富已经得到落实,但共同富裕尚未落实。我们社会目前所面临的是从“先富起来”到“共同富裕”的历史性超越。

如果说拉开贫富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第一价段,那么现在就应该是进入调节贫富之间差距的第二价段了。

三、如何调节贫富分化的收入差距

对从宏观层面看,我国要调节贫富分化的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首先就要加大政策投入,缩小东、中、西部之间的发展差距,达到均衡发展。在我国,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是导致东、中、西部地区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的直接的重要因素,“孔雀东南飞”、“民工潮”等现象正是这种发展差距及收入差距的真实写照。近来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实现全国可持续均衡发展,达到共同富裕最终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具有极其重大的经济、政治意义。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机制在缓解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很小的,主要的问题是缺乏一个全国统一的收入再分配的机制和与此相关的系统的有效政策。实现共同富裕,就要在制度上、政策上进行创新,调节过大的居民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
  一是要在制度上确保公平致富、合法致富。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
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要通过不断改革,在政治、经济、法律等各种制度上保证每个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获得合理收入的起点和选择机会均等,消除产生收入差距的制度性原因。譬如,逐步取消实施了几十年的城乡分割管理制度,除了可以直接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从而提高效率之外,对于个人而言,其实就是提供一种制度平等。这是保证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当前,制度建设的突出重点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律监督。要大力整顿当前不合理的分配秩序,打击非法致富及不正当致富,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灰色收入(合法不一定合理的收入)。应当说,从我国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规定看,对违法、非法收入的界定是清楚的。但近年来,不正当致富、非法致富的问题日益突出,愈来愈引起人们的不满却得不到有效解决。问题之所以如此甚至更趋严重,也许主要是因为不正当收入往往与其他灰色收入及合法合理收入裹在一起,甚至与权力本身以及各种复杂的关系网联在一起,因而对这种收入从真正判定到实施限制(如公款消费)乃至取缔的整个过程(这一过程当然包括各种管理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可能受到权力、关系的干扰和抵制。另一方面,对收入分配的这种整合不仅需要加大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建设力度,还需要直接进行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即需要很高的治理成本投入。财政投入不足正是实践中的关键之一。此外,也与我们对这种成本的认识不足密切相关。其实,无论是从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还是从维护市场经济社会的有序运行考虑,与价格欺诈、偷税漏税、走私贩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行为对经济社会秩序乃至政治秩序所可能带来的破坏和损失相比,政府适量增加这种成本投入无疑是值得的。换言之,打击各种非法致富行为所付出的社会成本是最低的。
  二是要在政策上确保合理致富。政府通过合理的税收、财政、产业政策等对居民收入分配进行调节是抑制收入差距趋于扩大的重要手段。税收政策可以显著影响个人收主状况,因而税负公平对于人们的合理致富极为重要。对居民收入差距直接有调节作用的当然是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长远看,征收遗产税也可明显抑制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但在目前,个人收入所得税依然是我国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的问题,一是城市和农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相互分离的,农村甚至还没有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
二是个人的收入透明度太低;
三是税率缺乏差别。例如,农村几乎所有的税费都具有“人头税”的特点。如何建立统一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制度,如何提高个人收入透明度,逐步实现个人所得税帐目化征管,从而发挥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值得深入研究。从我国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需要来看,必须强化个人收入累进税制。其它税种也可以影响个人收入分配。例如,农村的各种税费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就很大。基于农民几十年来对国家建设所作的巨大贡献,特别是考虑到当前城乡差别的扩大趋势,我们认为,适当降低农业方面的税负是合理的。对于当前巨大的行业收入差别,可考虑对某些个人收入显著高于其他行业的垄断性行业开征类似于特种税种的垄断税,对某些个人收入高的非垄断性行业暂时提高其原有所得税率,从而达到抑制个人收入差距过大之目的。不能以为这是税赋不公平,会影响经济的公平竞争和效率。相反,垄断本身就阻碍了公平竞争,也缺乏效率,它实际上意味着对其他行业的生产要素投入的不公平,最终必然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征收垄断税可作为对垄断的某种程度的限制,也可视为对行业性收入差距的调节;
而在转型时期,那些非垄断性行业的过高的利润和收入很大程度也往往是由于某些特殊机遇造成的,这种机遇对其他行业来说也是难言公平的。总之,通过调整已有的税收政策或制订出台一些新的税收政策让先富起来的地区、先富起来的个人多交点税,支持落后地区的发展,支持国家的建设,这既符合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也是共同致富的目标要求。财政政策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制定和实施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实施转移支付等来缓解和改善低收入者的困难。譬如,继续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国家已有的扶贫政策、地区倾斜政策、产业优惠政策、生活生产救济政策等来帮助落后地区加快发展,缩小个人收入差距和缓和乃至消除人们因这种差距而产生的社会对立情绪和不公平感。长期以来,国家财政政策明显偏向于城市居民,从共同富裕的要求来看,应该改变为通过转移支付方式重点支持农村地区的发展。财政政策应该在缩小地区差距及城乡差距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显然,健全、合理的财税政策对于建立合理、公平而有效的分配秩序,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至为重要。
  三是在社会主义上要帮助共同致富。要建立、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手段,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大力倡导全社会对贫困者的扶持和救助,进一步强化各项扶贫济困政策措施,以最大的努力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更有这个责任,要在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济困上起先富者的作用。

四、具体措施

 1、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多数人如农民、城镇下岗职工以及国家公务员等并没有从我国的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取得多少实惠,这部分人的收入增长甚至还赶不上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这是极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必须大幅提高这些人的收入水平。如,除了完全免除农民的各种税费以外,还要给农民尤其是种地农民大量的补贴;
大幅提高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线;
大幅提高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

2、完善社会保障

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能较好地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是和他们拥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无关系的。与之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才刚刚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在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首先考虑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石。它不但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还关系到亿万个家庭以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能够覆盖全国所有人口(包括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3、健全财税制度

目前我国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这充分说明我国财税制度的不合理,这也是我国贫富差距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想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我们就必须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税收制度,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征收遗产税、赠与税和奢侈消费税等。此外,还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提高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

4、加强法制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片面地强调效率问题,导致一些人为了致富而不择手段。现实生活中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并依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乱纪,权钱交易等丑恶现象,进而有效解决贫富差距悬殊问题。此外,我们还要建立相关法律,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如办教育、办慈善事业或修路等。

5、降低垄断收入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时间尚短,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很完善。原有的某些体制性或政策性的原因,使得电力、电信、铁路等行业至今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垄断。并可以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也拉开了这些行业与其他人群的收入差距。为此,我们必须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在垄断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行业的垄断性收入。对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要加强对其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6、继续“两大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享受了优惠的政策,东部地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东部的发达程度已远远超过了中、西部。为了解决日益增大的地区差距,党中央先后提出了“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伟大战略。实践证明,两大战略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还不太明显。因此,我们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吸引国外投资者和东部的资金、技术、人才到中西部地区,从而有效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中西部地区的生活水平,最终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

 五、从华西村看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一直是人类追求的美好理想,也是华西人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

穷生乱,富生安。贫穷建不成和谐社会、幸福社会,贫富差距过大也建不成和谐社会幸福社会。华西村家家富裕,也不是没有差别,不过是富裕之间的差距不大。

华西人总结出:共同富先要集体富,共同富必致家家富,共同富更要精神富,共同富要先富帮后富。吴仁宝反复讲:“个人富了不算富,集体富了才算富;
一村富了不算富,全国富了才算富。”“我们先富起来的,有责任、有义务,带领欠发达的村庄,共奔小康。”华西始终坚持“三不忘”:不忘国家、不忘集体、不忘左邻右舍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华西扶贫支出1亿元,培训各地基层干部1万人,带动10万人脱贫。宁夏华西村、黑龙江华西村发展致富以后,己移交给当地。2001年以来,通过“一分五统”(村企分开;
经济统一管理,干部统一使用,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统一安排,福利统一发放,村建统一规划)的方式,将周边16个村,“并”入华西共同发展。无论是建房筑路,还是移坟迁墓,老百姓无一句怨言,一通百通。大华西实现了“基本生活包,老残有依靠,三守促勤劳,小康步步高”。已直接或间接使周边村上万人就业。老年人按月领取保养金。已经造好的和正在建造的50多万平方米的新房,3年内再造19.8万平方米的公寓小区,可节省土地200亩。华西为周边村支付修桥筑路、村民福利等八项计7470多万元。“一分五统”是体制、机制的一大创新。周边村村民走上了文明、富裕之路,华西也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和发展空间。

华西村坚持兼顾公平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控村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保证了村民们共同富裕的实现。为了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华西人具体做到了:

一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充分的就业条件,这是实现社会公平和必要前提和保证。在华西村,人人有工作,个个有工资,残疾人和退休不愿清闲的老人,都一样机会均等,这是最大的社会公平。

二是集体宏观调控,在收入分配上对干部职工采取不同政策。共同富裕也是有差距的,做到了“既拉开档次,又不脱档”,既要不吃“大锅饭”,又不搞“独吃饭”。达到了承包班子担风险,职工无风险的目的。

三是积极平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华西是合作经济,集体控股,个人参股。村民的收入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工资奖金,多劳多得。第二个来源是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实际上就是对华西村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除工资、奖金、保养金外,村民每人每年还享受一定数额的福利待遇。第三个来源是股金资本分红,多提积累少分配,少分现金多入股。

  六、总结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取向。毛泽东首倡“共同富裕”,凝聚全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的大同之路;
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帮助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江泽民强调兼顾效率与公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胡锦涛突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等重要论述为主要线索,系统地梳理和充分地展现六十年来几代领导人对共同富裕的不懈探索和追求。纵观六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我们党坚定不移的目标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追求。经过几代领导人的实践和探索,共同富裕的目标越来越清晰,共同富裕的道路越来越宽广。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按照已经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共同富裕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篇二】共同富裕800字


四、辨析题(每题5分,共15分 1.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

2.共同富裕就是同步富裕。
3.社会历史是有规律的,所以历史事件是可以重复出现的。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7.5分,共15分
1.某商店售出一批皮大衣,其中几件有质量问题,属生产厂的责任,商店负责给消费者退换后,即向生产厂追偿。生产厂厂长称,在订立该批货物的购销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由生产厂多付15%的货物,生产厂不再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

问:生产厂的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2.受市工商局委托组成的质量监督执法小组在例行的检查中,发现甲厂生产的电器严重不符合标准、足以造成人身伤害,该小组便以工商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停产停业。在处罚过程中,甲厂提起举行听证的要求,遭到拒绝。甲厂不服该行政处罚,遂以质量监督执法小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问:(1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如果不受理该如何处理? (2如果法院受理本案后,该如何判决? 六、论述题 (共10分

如何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四、辨析题
1.错误。这句话实质上是只要想得到,就会做得到。这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认为思维可以决定存在,脱离客观实际,再好也是难以做到的。

2.错误。邓小平提出,允许并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影响和带动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可见共同富裕是目标。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经济文化的发展极不平衡,自然条件也多不相同;
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体力与智力的千差万别,每个劳动者面临的条件和机遇也不尽相同。基于这种地区之间、劳动者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别,要使全国及每个劳动者在致富的路上齐步走,实现同步富裕,完全是脱离实际的空想。将共同富裕与同步富裕等同起来,混淆二者的根本区别,就必然重刮“共产风”,回到共同贫困的老路上去。



3.错误。社会历史规律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各要素之间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具有客观性、普遍性、重复性的特点。规律的重复性是指同类历史事件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一再发挥作用。历史事件是历史主客体多种复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总是个别的、具体的、不可重复的。历史发展规律的重复性正是通过一个个不可重复的历史事件体现出来的,但不能由此得出历史事件可以重复出现的结论。

五、案例分题
1.答:生产厂的理由是正确的、合法的。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售出的商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销售者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后,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追偿。对于修理、更换等问题,如果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产品购销合同中有不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案中,商店给予消费者退换产品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向生产厂家追偿也是正确的,只是忽略了事先在购销合同中已对产品质量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因此,生产厂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答:(1法院不能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须有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所以甲厂不能以执法小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告知甲厂将被告变更为市工商局再行起诉。
(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所以在本案当中,甲厂依法享有听证的权利,工商局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无权剥夺。据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原处罚决定(在本案当中理应撤销原处罚决定),并可责令被告(市工商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论述
答:(1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2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3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活力。
(4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
(5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各级党组织必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

【篇三】共同富裕800字


一、中国贫富差距现状
当前,我国人均GDP已突破4000美元,但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却比较突出,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许多发展中国家在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之后,由于贫富差距过大,出现两极分化,造成经济增长停滞、社会不稳定、政局动荡等问题,被称为“拉美现象”或“中等收入陷阱”。
(一)贫富差距概念
贫富差距是指由于各个社会成员所处的具体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地位和环境不同,而形成的实际占有社会财富的差距。它表现为一定量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贫富差距包括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两部分。[1]前者主要属于经济问题;
后者用个人受教育的程度、科技水平和能力、思想文化修养、知识产权、社会知名度等来表示,通过一定时期各种社会关系诸如个人的社会地位、生活方式、精神面貌、健康状况等的综合反映,主要属于社会问题。
(二)中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状况分析
贫富差距有一个可衡量的指标基尼指数。经济学家们通常用基尼指数来表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富分配状况。
目前我国最富裕的10%人口占有了全国财富的45%,而最贫穷的10%的人口所占有的财富仅为1.4%。这些数字充分显示了中国贫富不均的严重程度,也显示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未能被社会各阶层共享,而是绝大部分聚集在少数人手中。
1、我国贫富差距有如下的表现:
(1)、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呈扩大化趋势。
最近,中国社科院在发布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8)》其中指出,中国城乡居民
收入差距出现全方位扩大。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额差距增加了近12倍。数据显示,1978年至2007年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了7.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7.3倍。但1990年以来农民收入的增幅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二者之间绝对额的差距逐年扩大。2007年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2]
(2)、除了城乡之间。
我国各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也在明显加大。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如法制不够健全、市场竞争机制不够完善等弊端,另外,又由于国家政策的相关保护,从而导致行业垄断现象仍然存在。当前,垄断行业主要包括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石化、金融、保险、烟草、煤炭、房地产等部门。这些垄断性行业凭借垄断经营的特权及国家政府的特殊保护,与其他行业进行不公平竞争,从而取得高额垄断利润,使行业间差距不断扩大。最近,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作出的一份评估报告指出,在北京,高收入行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快于低收入行业,将两者差距进一步拉大。报告举例说,证券业、航空运输业、银行业等行业的职工年薪能达到10万元以上,而纺织业、农业、文体用品制造业等行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却低于2万元。[3]
(3)、区域间贫富差距扩大。
区域间的贫富差距主要表现在东部和西部之间的贫富差距。据国家统计局数字表明,1999

年,东部地区人均GDP为10732元人民币,西部地区为4302元;
到2005年,东部地区人均GDP为22200元,西部地区为8970元。6年间,东西部人均GDP差距由6430元扩大到13230元,增加了1倍多。2006年,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GDP总和不到人民币4万亿元,约占全国GDP的17%;
而东部地区GDP达到2万亿元的省份就有3个,其中江苏省为21500亿元,山东省为22000亿元,广东省为25000亿元。从这一组数据不难发现东西部之间的差距的明显。
2、我国贫富差距原因:(1、“先富与共富”政策的实施
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政策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打破中国经济发展的桎梏,让经济得以迅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现在的问题是,这一政策没有得到完整的落实。先富起来的人并没有去带动其他人实现共同富裕。从而拉大了相互之间的贫富差距。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政策的执行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产力不发达,治穷是最主要的任务。邓小平同志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因此,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由于没能完全理解邓小平同志的这一重要思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论受到了人们的追捧,并成为近年来我国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该理论的支持者认为,只要效率问题解决了,公平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正是在这一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公平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国人的重视,国民贫富差距的扩大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3)、经济运行机制的不健全
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套健全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尚没有真正建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能够投机钻营,非法、违法经营和权力资本化,造成不合理的贫富分化,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悬殊。根据有关专家粗略计算,各种非法收入在全国范围内大约使居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上升31%。
(4)、税收制度的不合理
毋庸置疑,国家通过健全的税收制度,可以有效缓解贫富差距的问题。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无论是从绝对数量上还是从税率上来看,收入高的人比收入低的人要缴纳高很多的税收。然而令人奇怪的是,频繁出现在福布斯(或胡润)中国富豪榜上的中国富豪们,并没有出现在缴税排行榜的前列。这充分说明了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的不健全。由于对于高收入群体缺乏合理的、必要的“限高”,导致了我国国民贫富差距的扩大。
(5)、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除了合理的税收制度外,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同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富差距的问题。然而,同经济发展幅度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以及社会转移支付明显表现出严重的滞后。在这种情形下,农民、城镇的退休人员、城镇的失业人员及其亲属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足量的保障,最有可能成为贫困者,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不断拉大。[4]

二、我国贫富差距的解决办法
从当前我国贫富差距问题的现状来看,虽说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尚未达到两极分化
的程度,但如果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甚至会威胁到

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所以应采取相关措施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
(一)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就业机构的调整。
从目前来看,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消除城乡之间在居住、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税收、
财政和金融等方面不公平和二元化的政策和管理,引导农村富足劳动力有序转移。[5]为此,应大力实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彻底消除城乡壁垒,疏通人口城镇化的渠道,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人口流动,促进城乡劳动力的合理分工。同时,要优先发展金融业、电信业、保险业等与农村工业发展有较大关联的第三产业,为小城镇建设服务。
(二)打破行业垄断,缩小行业收入差距。
政府应采取措施降低非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程度,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
境,从而消除或减轻行业之间的不公平交易,缩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通过立法来限制、减少市场垄断,坚决反对垄断价格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另外,考虑对某些个人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业的垄断性行业应征收垄断税。在税收上要做到扶持低收入行业、困难行业的发展,保障其职工的基本收入和生活。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控制收入差距于适当的范围之内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报告中承
诺缩小中国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改善人民生活。他说,“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他还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另外,充分发挥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要制定合理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累进税率,还应征收遗产税、高消费税等。还要通过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支持和扶助农村的发展。


联系实际说明如何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答: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它是对一切剥削阶级社会贫富不均、两极分化的剥削制度的否定。但不允许任何有劳动能力的人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并不是拉平劳动报酬上的差别,不是全体社会成员在相同的时间内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因为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下,人们的劳动有差别,劳动者的体力、脑力不同,体质强弱不同,技能不同,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也不同。根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按劳分配原则,劳动收入也必然会有差别。这种收入差别并不违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恰恰反映了它的特点。因此,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不仅可以调动先进者的积极性,而且可以通过他们吸引和鼓励大多数人努力发展生产,勤奋劳动,从而为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可以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产生的差别,绝不是那种极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入贫穷的两极分化的差别,而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同时,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国家也必须采取适当的政策和措施,避免贫富程度的过分悬殊,防止局部范围内的两极分化的可能性,一方面,要通过税收等手段对由于非劳动原因所导致的不同经济收入进行必要的调节;
另一方面,对经济条件很差、致富困难较大的地区和劳动

者,加以必要的物质、技术等方面的帮助,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总之,社会主义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只是极少数人富裕和两极分化更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

针对当前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问题,要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收入差距的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控,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把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适当范围内,以达到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实现“以人为本”。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缩小行政管理经费支出,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适当增加居民收入支出,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特别是加大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逐步把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到15%—20%,使财政支出成为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主渠道;
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
增加社会就业投入,增加教育培训投入,提高居民素质和就业能力;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贫困群体。
(二)完善税收制度,强化国家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通过完善税收政策,建立一个综合协调配合,覆盖居民收入运行全过程的税收调控体系,以充分发挥税收在个人收入分配调控中的职能作用。为强化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控功能,应逐步确立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两翼,以其他税种为补充的个人收入税收调控体系。
(三)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从体制上缩小行业、部门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应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强化收入分配税收调节功能。加强对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工资分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支付行为,整顿工资分配秩序,逐步解决由于体制所造成的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的矛盾。实施“阳光收入工程”,规范津贴补贴制度,规范、清理、归并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补贴,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通过对机关事业工资外收入发放水平实行总量调控,逐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建立正常的地方增资机制,完善工资福利制度,积极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工资化改革。建立地区津贴制度,把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和地方性补贴等纳入工资收入,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同时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有效调节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差距。
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变目前所得税征收与家庭消费脱钩的状况,建立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要借鉴国际经验,开征财产税、遗产税、赠予税等税种来缩小财产分布上的差距,通过拓宽对奢侈消费品等项目的税基、制定合理的税率和建立有效的征管机制,提高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要完善具有财产税性质的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适时出台社会保障税,充分发挥税收在“限制高收入”和“保障低收入”两方面的调节作用。对存量资产开征房地产税,对个人的投资收益开征证券交易税等,使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有效调控覆盖全过程,形成对收入分配的完整的调控体系,缩小规避税收调节的空间,发挥税种作用的互补,确保收入差距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要加快建立鼓励投资、创业的机制,把高收入者的财富引导到发展国民经济上来。
(八)建立对贫困群体的社会帮扶救助网络体系。对社会贫困群体除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外,加强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救助,形成一个强大的社会帮扶救助网络体系。
加大科教投入,建立教育援助制度。加强对落后地区和贫困群体的科教投入,实行科教扶贫。财政在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供给的同时,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增加城镇居民受教育的机会,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他们的就业和竞争能力。建立教育援助制度,建立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基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以帮助那些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落后地区培训必要的师资,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资,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缩小收入差距。
全面落实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在加强医疗制度改革的同时,完善和建立城镇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城镇低保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众到医疗服务机构就医时能够按规定享受到医疗费用减免政策。
建立特困群众住房救助制度。在加大经济适用房和低价廉租房建设的同时,政府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核减租金为辅的方式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
筹备应急救助基金,建立应急救助机制。财政应该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并吸收社会捐款,建立应急救助基金,用于解决群众因重大疾病、天灾人祸等造成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鼓励发展社会慈善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扶、捐助制度。从政策上、税收上、法律上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单位

和个人献爱心,将社会爱心的涓涓细流汇集起来,形成强大的社会救助力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积极开展全国范围的社会捐助活动,实现捐助活动经常化,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日常生活困难。



【篇四】共同富裕800字


浅析“共同富裕”
在教了九年级思想品德(山东版第四课第二节 “切好蛋糕” 共同富裕一课后,我感觉到初中学生对于共同富裕的认识、理解还有偏差。现在根据初中学生认知能力和我的教学体会很肤浅谈谈对共同富裕的认识:
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富裕?人们的财富积累到何种程度才算是富裕呢?我认为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由于社会财富积累的量不同,人们对于富裕的认识是不同的。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上经常说的“万元户”,这在当时是家庭比较富有的象征。进入新世纪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不断提高,现在一部分人的月收入都达到万元左右了。那么这时“万元户”已经不是富有的替名词了,因此我认为富裕是一个变量,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它的内含量也是在不断提高的,是无止境的。

另外,社会中的个体因自身生活环境、阅历层次、思维观念、欲望等方面不同,对富裕程度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普通居民认为能够丰衣足食、有稳定的收入、有一定的积蓄。这就是富裕的生活,而有些人认为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满足享受生活和发展生活的需求,即满足休闲娱乐、投资等方面的需要并有所结余才是富裕的生活。也就是说对于富裕而言有的人认为是物质方面的满足、有的人认为是精神方面的满足、有的人认为是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都满足。可见,社会群体需求不同,对富裕的要求程度是不一样的。

富裕还可以进行纵横向比较。即与过去相比你的生活水平是否提高了?与周围的亲戚朋友同事相比,自己的生活处在哪个层次?通过比较来衡量自身是否富裕。所以对于富裕的理解,由于站的角度不同得到的结果可能不同。

通过以上分析对于富裕可以理解为:从量的角度看是自身财富的提高,从质上看是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其次,再来认识共同富裕,从字面上可以看出共同富裕就是一同达到富裕的,把共同富裕认为同等富裕、同步富裕、同时富裕是错误的。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现行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和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从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可以看出国家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趋向多元化的,决定了社会个体对财富的获取方式是多元化的。这就会导致社会个体得到的财富是不等的。这就决定了人们不可能实现同时、同等、同步的富裕。

社会中每个个体自身情况千差万别,由于职业不同收入就不同;思想观念不同,消费支出就不同等多方面因素,就会出现人们不可能在同一时空达到同等、同时、同步的富裕。


把共同富裕认为同等、同步、同时富裕在现段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理想的大同世界或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看到。因此,我们现在讲的共同富裕就是允

【篇五】共同富裕800字

共同富裕与共同幸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共同富裕、共同幸福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是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恩格斯正是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世界观和方法论,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研究,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学说,这一学说发现了人类社会始终以“共同生活”为基本准则,得出了人类社会必定会朝着“共同富裕”、“共同幸福”的发展目标前进的科学结论。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从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揭示了人类社会追求“共同富裕”的历史轨迹。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一生最伟大的发现,就是创立了唯物史观,提出了科学的社会发展理论。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表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一切社会变迁的终极原因不应从人们思想头脑中去寻找,而应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经过社会主义社会而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由物质生活的极度贫乏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其最终的目标指向是“共同富裕”。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马克思在不同的场合和不同的著作中分别提出了不同社会发展形态的称谓。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提出了原始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几种社会形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他指出:“亚细
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前进的几个时代。”1[1]他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情况,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共同贫穷”的原始公有制——“贫富分化”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从世界历史的宏大视野进一步确证了人类社会必然走向“共同富裕”的历史发展趋势。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从研究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入手,揭示了人类社会“共同富裕”的理论依据。马克思恩格斯从通过对人类社会实践的考察,确认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引发者和内在的动因,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基

本矛盾具体表现为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矛盾,这一矛盾的结果必然导致生产相对过剩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自身无法解决的这一矛盾,公有制使人们在生产资料面前实现了权利的平等,依赖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剥夺别人的劳动成为不可能,社会出现两极分化的基础被彻底消灭。这一转型的生产关系,不仅进一步促进和解放了生产力,也使共同富裕成为了现实可能。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从研究社会价值观入手,揭示了人类社会“共同富裕”、“共同幸福”的实践途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的目标符合劳资双方所有成员的最大利益,而且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
能最后解放自己;只有把劳资双方都从异化状态下解放出来,进而都过上符合人性的幸福生活,那才是真正实现了社会主义的人道目标。所以,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观从来都不是狭隘的阶级价值观,而是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相一致,是符合人类本性和人类普遍利益的价值观。
(二)社会主义对共同富裕、共同幸福的追求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普世价值
从哲学上讲,所谓价值,就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效用或意义,是主体对客体的判断,实际上就是指价值观。时下人们所讲的“普世价值”,实际上指的是“普世价值”观。而价值观显然是观念或理念的范畴,属于上层建筑。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解释,观念或理念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抽象存在的,总是与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并由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性质所决定的。在私有制社会里,作为价值判断主体的人,受其经济地位所决定而带有阶级性。社会是划分为阶级的,每个人总是要隶属于某个阶级。不同的阶级作为不同的主体对同一客体的主观判断的结果,往往是不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或对立的。因此,一些人关于“普世价值”的论断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并不真正是“普世”的,而只是一部分人的价值观念。在阶级社会被消灭之前,只能是一部分人的愿望和追求。只有在阶级被消灭后,才可能有真正的“普世价值”。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揭示和代表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它包含许多普世
价值的价值取向,但绝不是普世价值的并连体,它即具有广泛的包容性(自由、平等、民主、和谐„„),又有其不可替代的唯一性。
2.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从价值论的视阈来考察什么是社会主义,它应该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自己的价值本位,这是相对于以资本的个体占有为本质特征的资本主义来讲的。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给人类文明带来的贫富差别的批判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扬弃,它以理论、运动和制度形态体现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对理想社会的探索和对人类文明的终极追求。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的就是共同富裕。卢梭曾经说过:“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现代社会存在不平等是必然的”。

2[2] 卢梭在这里主要是批判私有制的弊端的,尽管他也指出绝对平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即使在自然状态下也是这样。



和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把公正放在一定的历史长河里,放在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考察,有一点要特别强调:他们对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从来没有动摇过,他们曾讲过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也就是说,建立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正如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一样。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就指出,在新社会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

资本主义是以资本的个体占有为价值本位,对资本个体最大化的追求必然导致人们富裕程度的巨大差别和社会的裂变。社会主义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价值本位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人民才能从总体上保持平等的经济地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平等的人格,用列宁的话来说,“全体公民在同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处于同等的地位,这就是说,全体公民同样可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公有的土地、公有的工厂等进行劳动。” 3[3]这就排除了个人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地占有他人剩余劳动产品的可能,从而为消灭压迫、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3.“共同幸福”是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
社会主义终极价值既是贯穿于全部社会主义价值之中的价值,又是统领着全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价值,具有较强的主导性 。按照这个特征去探寻,只有“共同幸福”才能成为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理由是:
第一,人的自然属性是追求幸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如果说实现共同富裕是实现这一价值观的物质层面追求,而共同幸福就构成建立在物质追


求基础上的精神追求,所以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实际就是共同幸福。

第二,幸福是每一个人的终极价值追求,社会主义与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原始社会解体以来的各种文明形态之间的最终区别和最大区别也正是在于:前者是主张和实践共同幸福的,后者则在事实上是主张和实践以多数人的痛苦和不幸换取少数人的幸福的。共同幸福在这种根本区别中的终极性的核心地位,也证明了它是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之所在。
第三,共同幸福是使公正、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博爱、和谐等等基本价值成为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终极价值源泉。人们追求这些基本价值的终极原因,在于它们一般是幸福的源泉。但当它们只为少数人所享有的时侯,它们就只是少数人的幸福源泉。它们之所以会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归根结底则是因为有了共同幸福这个终极价值。按照共同幸福这个终极价值的要求,这些基本价值不能仅仅为少数人所享有,而是应当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普遍享有。换句话说,如果一部分人的自由、平等、人权的实现要以另一些人的相应权利为代价时,它就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共同幸福既是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母体,也是高居全部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之上的“价值统帅”。因此,所谓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最高价值、核心价值,实际就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幸福
第四,共同幸福是处理社会主义基本价值内部矛盾的最高标准,也是解决这种矛盾的最高协调者。在各种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之间,不仅存在着
基本的一致性,而且也存在着某些结构性或(和)阶段性的矛盾。如,在普遍自由与社会平等、普遍自由与普遍民主、普遍民主与共同富裕等等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之间,就是这样。处理这些基本价值之间的矛盾,一是必须有一个人们赖以权衡利弊和判断是非的最高标准,二是必须有一种能够推动人们按照这种标准协调解决这种矛盾的最高价值力量,即必须拥有解决这种矛盾的最高协调者,而这个最高标准和最高协调者就是共同幸福。共同幸福作为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母体所发出的最高价值命令就是:“一切服从共同幸福的需要,一切以是否有利于共同幸福为标准”。共同幸福作为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目标、终极价值动力,也能够通过它的遵行者而成为协调解决这些价值矛盾的最高协调者。毋庸置疑,共同幸福的这种终极性质的价值功能也证明了它确实是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因而也是整个社会主义的灵魂之所在。
(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原动力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在此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4[4] 要摆脱贫穷,实现富裕,就需要寻找能够刺激广大人民群众致富的原动力。我国60多年经


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已经证明,高度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严重压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其结果是共同贫穷。而打破平均主义,最好的办法是以市场机制代替高度集中的计划机制,通过市场办法来解决。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致富的动力,主要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承认人们具有追求物质利益的动机。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5[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特殊之处就是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手段,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市场经济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手段,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与社会主义相结合就体现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征。它具有强劲的利益刺激功能 、灵敏的信息传递功能、良好的经营导向功能、高效的资源配置功能,以及公正的奖优罚劣功能,能够通过公平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效率,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应该在承认社会成员个体差别的基础上承认市场原则,各尽所能,按能分配,以实现市场公平。但是,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容易引发社会不公平

现象,这就需要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动用执政资源,利用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政府的这一角色不可缺失。具有强大的宏观调控恰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点,把实现最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应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2.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保市场经济沿着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
如果市场是动力,那么共同富裕就是方向。当今世界的富裕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的少数人富裕,多数人贫穷,社会两极分化;
另一种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就是消除两极分化和贫穷基础上的普遍富裕。社会主义追求的富裕是公平正义基础上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西方价值观以个人主义为思想原则,所谋求的幸福是个人的幸福,而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以集体主义为思想原则,谋求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的富裕。社会主义有富裕,资本主义也有富裕,虽然当今资本主义确实比社会主义富裕,但二者有着根本的区别:资本主义的富裕是存在两极分化的富裕,是多数人的普遍贫穷为代价,而社会主义的富裕是不存在两极分化的共同富裕;
资本主义在一定历史阶段、一定程度上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但它无法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也就永远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最大价值就是在不断发展生产力的
基础上保障全体人民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这是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两种不同“富裕”。

面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出现的两极分化,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那么,社会主义该怎样解决资本主义的市场问题?从理论来看,社会主义是一种以群体利益为目标,按劳动分配为根本的非个人获利模式,以是否对社会发展有利,作为衡量标准的社会。它通过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来调整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序状态,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来实现社会公正,防止两极分化。这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因此,中国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仅仅市场经济不行,必须是一种能够实现全民整体利益的、实现“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这是我们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上必须坚持的价值取向。
同时,市场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反映,而社会关系作为上层建筑自然有其不同于市场关系的更多层面的内在要求,这就需要运用上层建筑的手段(政府宏观调控)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因为虽然市场经济有促进人们实现富裕和幸福的价值取向,但市场无力将其冠以“共同”的约束,这就需要社会主义国家的上层建筑在不破坏市场经济基本规则的前提下使富裕和幸福沿着“共同”的轨道运行。
3.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共同富裕

30年前,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社会主义就是在大力发展生产力基础上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而且这种富裕一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人民总体生活水平基本实现了小康,但是收入的差距有拉大的趋势,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重要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以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重要保证
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其自身也有难以克服的缺陷。如果缺乏政府的干预,市场的不足和缺陷就会引发各种问题,如出现贫富差距。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现代经济发展,市场和政府是推动经济发展两个主要力量。从它们的作用看,市场更注重效率,政府更注重公平。要消除贫富差距,避免两极分化的发生,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和职能。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的现实悖论,靠市场自身是无法解决的,政府部门必须积极介入。只有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加速经济的发展,加强对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才能克服市场的弊端,逐步消除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有政府的宏观调控,但两者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社会主义政府是由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共产党通过人民民主的途径而组建,资本
主义政府是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在资产阶级民主框架内政治博弈的产物,两种政府的政治根基不同。两种政府对社会经济都有宏观调控的作用,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是维护和代表资产阶级利益基础上,为解决和调控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维持资本再生产而进行的国家调控;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代表社会各个劳动阶级利益,实现共同富裕而进行的国家调控。资本主义的调控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调控,而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利用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市场经济朝着有利于国家发展战略的方向运行,还可以利用公有制经济所创造的财富,通过改善民生的手段,开拓市场,避免经济危机的出现。这在资本主义那里是难以做到的。
二是在分配领域,强调资源与市场的社会属性,提高其在分配过程中的地位和份额,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基本路径
社会主义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而资本主义进步性日趋衰落,对社会发展的桎梏性日趋明显的条件下应运而生的。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产品是社会资源、生产手段和市场需求三位一体的结合。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前,由于生产手段的低下,生产资料所有权在社会产品分配过程中,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在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的同时,要强调资源和市场的社会属性,提高各生产要素及劳动对象在分配过程中的地位和份额。这种“提高”更多的则是通过国家政策、法规的手段实现
的。它的最终目标,是消灭私有,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接过资本主义的接力棒,继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生产能力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完全取消私有制是不利于生产力提高的。但若允许所有制在社会产品分配中所占比例,日益侵占社会部分,社会生产过程同样会受到侵蚀和制约,其表现形式是无法克服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因此,从这个意义说,允许私有制存在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抑制私有制存在,同样是为了解放生产力。
社会主义强调个人财富的占有。社会主义认为,个人能力首先是社会关系作用于个人勤奋的结果。因此,在肯定关照个人能力的条件下,提倡各尽所能,奉献社会。对社会贡献较大者,更多的给予精神上的鼓励和褒扬,使劳动逐渐成为第一需求,使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全体人民自由发展的条件,形成社会主义的公德意识,为共产主义创造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是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传统市场经济理论认为,由于资源的稀缺性,而实行市场需求配置。但其产品分配环节中,不是依据市场需求配置,而是主要以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为依据。因此,出现贫富差距、市场萎缩、经济危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强调在产品分配过程中,既要注重资源的稀缺性,更要强调资源的共有性。同时认识到市场的平衡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动力源,而市场主体属于全社会劳动者,这就需要更全
面的分配手段,更多层次地平衡利益关系,实现市场平衡,促进生产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在其初级阶段的功能作用,就是先由市场配置资源,再由政府调节分配平衡市场。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它的理论依据是:资源为国家所有,市场主体是社会消费者构成,中国共产党代表全体劳动者,以共同富裕、共同幸福为终极目标。
四、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追求共同富裕与共同幸福
推翻旧社会,建立新社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解放生产力,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任务。但是,在生产发展,财富增加的前提下,避免两级分化,消灭阶级,同样是共产党的历史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就是实现共同富裕,
1.共同富裕与共产党人的历史任务
共同富裕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更与共产党人的宗旨紧密相关。

毛泽东同志曾说,中国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就是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他认为,“富裕和社会主义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邓小平同志也深刻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回顾我们党90年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我们在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任务的同时,在不同历史阶段根据当
时不同的革命形势、任务和对象先后开展了“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等一系列旨在推翻旧的剥削制度,实现以共同富裕为核心内容的革命政策和行动,为此中国共产党人和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付出了数以百万革命先烈宝贵生命的代价。站在这个历史的高度,面对新的历史任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强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突出强调了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过上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可见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价值原则,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必然选择和共同心愿。
2.共同幸福与共产党人的价值理念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一定是体现人生价值追求的观念,对社会财富的占有绝不是人生的核心追求或终极追求。毫无疑问,幸福才是人生的终极追求。社会主义价值观所强调的一定不是一部分人的幸福,而是包括全体劳动者在内的共同幸福。它同共同富裕一样,同为共产党人的价值理念和执政理念。因此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勇敢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温家宝总理也指出:“我
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应当指出共同富裕与共同幸福之间有着严谨的逻辑关系和辩证关系。首先,共同富裕是共同幸福的前提和基础,人生的首要权利是生存权,生存是幸福的载体,没有共同富裕,共同幸福就无从谈起;
其次,共同富裕所能满足的是人的物质方面的需求,而共同幸福则涵盖了包括物质追求及其之外的政治、文化、安全及生存环境等全方位的需求;
第三,共同幸福是共同富裕的目标和方向,它对共同富裕起着保障、促进、约束和检验的作用。它们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矛盾运动的新的反映形式。科学发展观所包含的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兼顾的方法,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是对共同富裕与共同幸福之间关系最好的诠释。而如何实现共同富裕与共同幸福,就是科学发展观所研究和实践的核心课题。因此,通过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为实现人民幸福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通过巩固和完善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铲除社会不公正和不公平现象,确保人民享有基本生存权益,为实现人民幸福提供重要的制度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引导人民追求幸福、依靠人民共创幸福、实现人民共享幸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也是中国共产党所要实现的历史任务和最终目标。

五、以共同富裕、共同幸福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意义
第一,对于人类进步而言,先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类的持续发展着的价值观的集大成者,它作为人类主体意识发展最高水平的重要标志,起着引导人们走向文明、摆脱蒙昧、避免倒退的价值导向作用。这一核心价值观引领了社会思潮,凝聚了社会共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具体体现。
第二,对于中华民族而言,这一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爱”“和谐”“大同”“至公”精神的契合。我国6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形成的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使原有的空想社会主义和传统的“等贵贱均贫富”的思想去掉了历史的局限性,使真正的仁爱、和谐、大同、至公获得了现实可能。这一体现民族精神的价值观能够对群体起着向内的认同、凝聚和向外的甄别、排斥的强大作用。团结海内外中华民族为实现中华崛起而共同努力。它能够唤起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形成持续而又具强大感召力的文化软实力,从而赢得世界广泛的理解和尊重。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追寻的目标和高举的旗帜,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制定法律的法理依据,是全体公民的总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准绳。具体来说,社会核心价值观必然是国家的、社会的、民众的价值理念、价值尺度;
涵盖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的所有层面;
必然体现在国家的制度、方针、政策、法律的所有规范中。由于价值观是对
实践起驱动、导向和制约作用的精神因素,因此某种先进的价值观一旦形成就会成为群众实践的精神动力,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四,对执政党和政府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和政府掌握方向,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对“三个有利于”标准、“群众满意不满意”尺度的简约化、明了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主体框架。总之,中国共产党60多年的执政经验,尤其是32年领导改革开放的经验都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检验和审视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是否正确的第一标准和尺度。
第五,核心价值观中所提到的两个“共同”不仅包括当代的全体劳动人民,还应当包括子孙后代,这就为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在价值观方面确立了一个新的定位点,以确保今后的发展能够实现着眼全体人民并惠及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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